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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彥律師事務所_大頭照縮小_0210-13-13.jpg
​您好,我是

黃敦彥

律師

曾任地方法院、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助理,並於地檢署法警一線工作多年,擁有扎實的法院及檢察機構基層經歷,累積了豐富的訴訟及非訟實務經驗。始終以客戶利益為先,能從多角度理解客戶需求,深入分析案件的各方利害關係,運用扎實的法律基礎,為客戶提供最有利、最合適的解決方案,並積極爭取最佳的法律結果。誠摯且專業,是您可信賴的法律夥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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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經歷

海巡署中部分署法律顧問
台中地檢署修復式司法促進者
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助理
南投地院法官助理
台北地檢署法警
基層歷練豐富,熟悉法院及地檢署各項行政事務流程

​學歷

律師高考及格-智慧財產法組
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 民商法

​著作

論我國消費者集體權益保護理論之建構-以消費者團體訴訟為中心(碩士論文2012)

重大事蹟

​文化資產保存法案件

促使最高行政法院正視文資法受害者所遭受的損害,並確保回歸憲法對財產權及比例原則的保障,從而避免當事人因文化資產損害而承擔超過2億元的重大損失。

遺產稅案件

促使最高行政法院修正向來實務的見解,免除當事人原本應納1億多元之稅金。

​詐欺案件

成功說服台中高分院刑事庭廢棄一審判決,改判無罪,讓原本僅為借款的無辜被告,免於因惡意提出的詐欺指控而遭受冤枉與不公。

​准許自訴案

當事人唯一棲身之所遭他人惡意拆除,惡意拆除的人竟然獲得不起訴處分,隨著刑事訴訟法交付審判改制為准予自訴後,為爭取當事人之權益,本所向法院聲請准予自訴獲准,本件成為台中地方法院第一件准予自訴案件。

拆屋還地案

經歷十餘年的長期纏訟,本所成功守住當事人畢生積蓄的上千萬元房產,保障其權益,避免房產遭不當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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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地址

403台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112號

電話

0906-239-359

04-22220258

傳真

04-222202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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